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,由原桂林市市容管理局、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合并组建,加挂桂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,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市政、市容、环卫基础设施管理、维护,以及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工作涵盖城市路桥、排水、照明、供水、燃气、市容市貌、环境卫生等方面。
委机关内设15个科室(办公室、计划财务科、人事教育科、政策法规科、发展规划技术科、安全应急科、市政设施管理科(行政审批办公室)、公用事业管理科、市容秩序景观科、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科、工程建设科、数字化信息宣传科、执法监督科、综合考评管理科、建筑垃圾管理科),另设有机关党组织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,监察室为市纪委、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,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。机关行政编制57名,其中:主任1名,副主任5名(含挂牌机构领导职数1名),总工程师1名(副处长级),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(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、监察室主任1名),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。
委下属共有20个企事业单位:环境卫生管理处、市政工程管理处、排水工程管理处、城市管理监察支队、城市照明管理处、市容管理处、自来水公司、市政建设有限公司、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、机场路管理有限公司、市政综合设计院、市政热线服务中心、燃气管理处、解放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委劳动服务公司、桂冠国际旅行社、桂发联合工程有限公司、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桂林容发环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桂林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。此外,对民营企业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实施行业管理。目前,全委系统共有干部职工约400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