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信息公开制度

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

2014-01-08  来源:  [打印本页]

一、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

  (一)对外公开法律规章和政府机关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。

  (二)注重针对性。公开权力运行环节,接受监督。

  (三)讲究时效性。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,阶段性的工作按时公开,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。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,及时做出回应。 

    (四)强调操作性。从实际出发,讲究实效,便于群众知情,方便群众办事。

  (五)坚持真实性。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,严禁弄虚作假。 

、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 

    (一)面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方面: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1.本委的行政职能、职责范围;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2.本委办事内容、办事依据、办事条件、办事程序、办事过程、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;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 3.本委办事纪律、服务承诺,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、处理办法。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4.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委窗口免费发放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、《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》小册子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明白卡和《一次性告知单》。 

    (二)面向本委内部实行政务公开方面: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1.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;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2.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;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3.干部人事管理情况;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4.干部职工收入分配、福利待遇情况;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5.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。  

、职责分工

  (一)数字化信息宣传科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,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负责政务公开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,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及委门户更新和维护

  (二)市政科负责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”的行政审批办事公开。

  (三)公用科负责公用事业有关事项公开。

  (四)工程科负责委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公开。

  (五)规划技术科负责委中长期规划、专项规划等公开。

  (六)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情况公开。

  (七)安全应急科负责应急预案、应急管理、应急常识等安全生产方面有关事项公开。

  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公示公开,考录招聘,干部职工收入分配、福利待遇情况公开 

    计财科负责财政预算、财政决算、“三公”经费、及其他财政信息公开。 

  (十)监察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实行全过程、全方位监督,管理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,对违反政务公开的问题,提出处理意见。

 四、本规定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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